栏目导航 |
·
事务所简介 |
·
业务范围 |
·
主要客户 |
·
资质荣誉 |
·
事务所制度 |
·
党建团建 |
·
新闻中心 |
|
联系我们 |
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地址:江苏省海安县海安镇江海东路10号5-7层
热线电话:0513-88817803
传真:0513-88811349
电邮:1275579405@qq.com
网址:www.hazxcpa.com |
|
|
|
事务所制度
承接业务规程 一、为了规范承接业务及签订业务约定书,明确业务约定书的内容及责任,特制定本规程。 二、本规程所称业务是指审计、验资、资产评估、工程预决算、会计电算化评审、咨询服务等,即本所从事的各项业务。 三、业务约定书是指本所与委托人共同签订的,据以确认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,明确委托目的、业务范围及双方责任与义务等事项的书面合约。 四、在签订业务约定书之前,业务联系人应进行预备调查,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,初步评价审计、评估风险,再与委托人就约定事项进行商议,明确委托目的和业务范围。 五、业务约定书的签订基本条款以本所各业务约定书规范格式为准,因业务需要增加或删减条款的请示所长室,获准后方可增删条款,但明确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条款不可删减。 六、业务约定书一式三份,一份交委托人,一份存入工作底稿,一份由本所汇集交业务主管机构。业务联系人应将已签订的业务约定书及时报所长室登记编号,以便安排工作和统计签约情况。 七、业务约定书条款的变更,已签订了业务约定书需要修改或补充须报所长室批准,并以适当的方式获得客户的确认。 |
首页 第1页 共6页 第3页 尾页 |
|
|